东明化工电石氰胺循环经济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发表时间:2018-01-23 09:51 石嘴山市东明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位于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河滨),占地面积300亩,由宁夏煜林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石嘴山市东明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该公司为响应国家安全环保政策、发展循环经济以及发展接续替代产业政策,以电石-氰胺化工循环经济项目为依托,项目建设4台31500KVA密闭电石炉和一条石灰氮生产线、双氰胺自动化生产线、胍盐生产线、废渣制砖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可年产电石24万吨、石灰氮6万吨、双氰胺2万吨、胍盐3000吨,项目以电石为基础原料,建立完整的循环经济体系,形成“电石--石灰氮--双氰胺--胍盐”循环经济产业链。 2017年9月,石嘴山市东明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按照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原国家环境保护局[1994]第14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管理规定》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0]38号《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2017年9月26日宁夏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实地勘察现场、研读《环境影响报告书》及相关技术文件等制定了验收监测工作方案,于2017年9月27日至28日对石嘴山市东明化工有限公司电石氰胺循环经济项目实施阶段性环保验收监测。同时,对该项目的“三同时”执行情况及环保设施的建设、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在分析和对照项目在建设中落实环评以及批复要求的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编制了《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报告具体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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