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初次公示发表时间:2024-12-16 16:00 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延链建设年产15万吨DMC、6万吨EMC等储能新材料产品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电石装置部分重新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初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中有关规定,现对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延链建设年产15万吨DMC、6万吨EMC等储能新材料产品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电石装置部分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初次公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延链建设年产15万吨DMC、6万吨EMC等储能新材料产品及配套技术改造项目(电石装置部分重新报批) 建设性质:技术改造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建设年产15万吨DMC6万吨EMC5万吨DMF12万吨甲胺11万吨GBL12万吨α-P3.5万吨液氨 建设内容:利用乾洋新材现有电石装置副产气,技改延链建设碳酸二甲酯(DMC)、碳酸甲乙酯(EMC)、DMF、甲胺、GBL、NMP、α-P 和液氨产品生产装置、辅助生产设施和公用工程,并对现有2台套筒石灰窑进行技改。本次评价仅针对原环评电石装置的石灰窑增加废气主要排放口进行重新报批,其他主体工程、公辅工程、储运工程、环保工程,以及生产规模和产品产能等,与原环评一致。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红梅;联系电话:15247783881 地址: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 评价单位: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可通过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获取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及途径 请到第四条给出的链接网站下载电子版表格,填写好后可现场提交或邮寄,地址:石嘴山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联系人:李红梅;联系电话:15247783881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宁夏乾洋循环化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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